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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算法“支配”人,我们还有选择吗?
公司动态
发布于2026-07-22
打开短视频,首页总是你爱看的内容;网上购物,平台推送精准戳中你的消费偏好,甚至跨平台广告追着你;订酒店,平台会根据你的具体画像给出不同报价,“杀熟”问题备受诟病……每一次点击、每一次下单,我们原本以为都是出自本心的自由抉择。但事与愿违,总感觉大数据算法像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支配”着我们。
大数据算法“支配”人,这并非少部分人的幻觉。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前不久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92.8%的受访者有被大数据算法“支配”的烦恼。
的确,一些平台的大数据算法,总在我们毫无察觉的细节里调整推送的内容和页面排序等,最终会以潜移默化的方式重塑我们的偏好、左右我们的判断、影响我们的选择、固化我们的习惯。久而久之,我们似乎只能依赖算法而别无选择。由此引出值得深刻反思的问题:面对如影随形的算法,我们究竟还有真正的选择权吗?
技术无立场,算法无原罪。其实,算法从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明确的核心使命:通过技术优化效率,最终指向的是用户体验的升级与真实需求的精准满足。显然,算法本应服务于人,而不是“算计”人。
可是在当下,算法为何背离使命而热衷于“支配”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一些奉行“利益至上”的平台自认为利用大数据找到了赚钱的“商业逻辑”——流量锁定用户、算法操纵用户。平台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本无可厚非。但算法应用要向上向善,技术不能滥用恶用。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此外,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但在实际应用中,这些规定是否能够被严格执行,还要打一个问号。
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陷入这样的误区——算法无孔不入,抵抗徒劳无功。虽然一些平台算法处于强势位置,但并不等于我们毫无应对之策。真正的选择权,并非拒绝所有数字工具,而是守住人作为主体的清醒。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我们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所以,面对算法,我们要牢牢把握自主选择权。比如,可以关闭个性化推荐开关,遇到同质化推送果断点击“不感兴趣”。
总之,我们既不必逃离数字世界,也不能全盘否定算法,但可以保留不被算法定义的权利。归根结底,无论如何,算法都不能从“降本提效”的初衷异化为流量收割的工具。算法可以提供选项,但不能替我们做选择;可以优化效率,但不能消解人文底色。毕竟,技术只是手段,人才是终极目的。(记者 杨宏生)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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